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敢啊。”

    宋元展开信纸,看了一眼,紧锁的眉头没有再展开,他没有看完,就胡乱塞进怀中,飞身上马,驾马而去。

    包问愣在原地,大葱卷饼还没吃完:“不是,走了啊?”

    因为太快,都没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那是,诀别书。

    赵问柳留下了那封求他来找自己的,寄出了这封诀别书,就是不愿意让他看到自己输了。

    你怎么能看到我的不甘呢?

    或许,应该是陈述句吧,平静的语气。

    他到的时候,已经看不到赵问柳的尸体。

    土匪:“你是何人?”

    “赵问柳呢?”

    “已经被我们剁成…”

    还没说完,人头就落地了,宋元已经走过了那些土匪,收起了剑。

    他闻到了血腥味,很重很重。

    他来晚了。

    晚得好像,大约有,一千年。

    为什么,为什么,为什么?

    为什么他总是来得太晚?

    其实那不是他应该说的话……

    为什么,会说呢?

    因为,他对他很重要。

    小时候在乎的人,是不会因为地位比自己低,就感觉鄙视的。

    尤其是王侯将相,贵族子弟。

    他心痛是因为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变成这样,而不是觉得他是个败类。

    那狗在吞食什么,十分兴奋。

    那群,类似于狼的狗,兴奋地盯着自己主人们的尸体。

    那帮土匪的尸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