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子归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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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昏沉的光线里,白得惊人。 不是那种死气沉沉的白。 是像上好的羊脂玉在将黑未黑的天光里泛着的那种温润的、幽幽的冷光,仿佛那手本身就会发光似的,从骨子里透出一种莹莹的、让人移不开眼的清辉,宛若一件被长期盘着玩的玉器,通体散发着被精心养护的莹泽。 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却毫不突兀。指甲圆润,透着极淡极淡的粉,是冬日里初绽的梅蕊尖上那一点若有若无的颜色,嫩得让人不敢去碰。 陈大驴这辈子读过些话本子。 那里头总写什么「指若削葱根」,他只当是文人闲着没事瞎编排。葱?他天天做饭切葱,葱根什么样?白是白,脆是脆,一掐一包水,哪有长成葱根这样,匀亭纤长、骨肉停匀、连指甲尖都透着精致的手指?他从前觉得那是文人没见过好手,随便拿个东西来比。 可此刻亲眼见了,他才晓得不是话本子夸张,是他自己见识短。 那手搭在儿子粗糙发黄的手心里,一寸寸从帘后漏出来,像在那昏黄的天色里点燃了一小片冷白的光。指尖轻轻搭在陈金梁的虎口上,没有用力,只是搭着,像一片雪落在了枯树枝上,随时会融化。 接着是腕。 灰蓝色的窄袖口,料子看着普通,粗布质地,细看却极为服帖,袖口不宽不窄,随着抬手的姿势,滑出一截雪腕。 那一截腕骨,白得有些刺眼,细得让人心里发慌。 陈大驴的目光落在那截腕上,几乎能看清腕骨凸起的弧度下面青色的血脉,细细的,一缕缕,像瓷器开片留下的纹路,隐在近乎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