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捡尸,却是好人(只有最后有点口X,这篇预计互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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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约一签好直接喊搬家公司。 两个礼拜不回去,今天搬家时孩子们将我团团围住,小蓉在阿勇的怀里朝我张开小手,我硬撑出来的决绝当场溃不成军。我接过小蓉轻轻抱在胸前,阿勇和我的血脉小小的柔软的一团,一张可爱的笑脸迎向我,我鼻子发酸,心想当初自己居然狠心将她当作筹码。 “叔叔,抱。” 我不敢再看她期待的小脸,别过头将她递回给阿勇,拉住行李箱就要离开。 “叔叔要去哪儿?” 榕嫣和俊伟拉扯我的衣角不让我走,哥哥哄他们放开手,然后对我说:“有空常回来看看孩子。一个人在外头比不得家里,有事别憋在心里,我们一直都在。” 我在公司附近租了间小公寓,面积不大,租金却高,起初我并不打算租太贵的房,可又看中附近配套的健身房和公园,公寓停车位又多,于是越看越喜欢,咬咬牙就租下。阿美、宁馨和朋友们过来暖房,纷纷打趣我够财力够魄力,我只能苦笑不已。 等安顿好一切距离我和文森特结识之日已过去将近一个月,今日我发现装在袋子里的运动服,竟差点想不起来。 晚上我便来到柴郡猫酒吧,文森特说得不错,根本找不到停车位,我得停到一条街外再步行过来。 我来的时候酒吧里客人不算多,我一眼就看见吧台后的文森特,他身着制服,看上去高大挺拔,只可惜脸上有疤。他正为客人调酒,摇酒的手臂快得叫人看不清动作,只看得见摇杯被摇出花,上躯和下盘仍稳稳当当,不会左摇右晃。 “晚上好,文森特。” 文森特把酒推到吧台的客人面前,随后朝我俏皮地眨眨眼,道:“晚上好,先生,想要来杯特调吗?” 看来已经把我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