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司大混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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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庄司每个星期至少上十次床。每次最短半小时,最长四小时。同居后,庄司还负责买菜、做饭、做家务等等杂活。 顾澈的生命被庄司占得满满的,庄司却还能在这满满的生活里拥有事业上的成就。 如果不止庄司一个人呢? 顾澈该觉得这个想法很荒谬,可昨天夜里半梦半醒间听到的对话加深了这个荒谬的想法。庄司不是第一天说他红杏出墙,子宫里装着野男人的精液。 他拿起一张纸,写下“庄司”、“庄译”、“疤痕男”三个名字。回想昨晚的对话,他又写下了“夜星”和“任务”。 还有什么他遗忘的点?笔尖无意识地点着纸面。 视线不经意扫过日历,看到星期五几个字,五这个关键词突然被提取出来。 五次。 自从他说想怀孕之后,每天都五次。 五这个次数太微妙了。假设他只有庄司一个男朋友,庄司没必要强迫症般灌他五次精液。而假设庄司和庄译一起,那也该是四次。假设三个,那该是三次或六次。 只有五个男人的时候,才会每天风雨不改地射他五次。 手掌贴在腹部,这里面可能装有五个男人的精液。顾澈意外自己没觉得恶心。他想起那夜疤痕男抱着他,亲吻他的脸颊,向他道歉,还轻声叫他宝宝。 庄司的手臂没有伤痕。 他试图回忆那个疤痕男手臂上的疤痕分布。那一刹那太短,顾澈关注点在对方脸上。手臂似乎有一道很像的痕迹